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合规建设领域的业务指导和协同监管作用,9月19日,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合规能力建设分会在吉林长春市召开了吉林省信用合规能力建设座谈交流会,吉林省级相关部门领导、部分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专家智库成员、专家代表及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
7月28日,由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合规能力建设分会与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市场主体信用合规提升行动 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佛山举行。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合规能力建设分会、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市场主体信用合规提升行动 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将于2023年7月28日在广东佛山举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多次就推进减税降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等作出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推动惠企减负政策落实作为每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为稳定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5月30日,第二届“信用合规能力建设与三化一贷应用”研讨会暨“吉商有信”平台建设座谈会在长春天然气集团七楼会议室举行。本次研讨会以“主体信用建设与合规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为主题,围绕“合规+风控”、“管理+能力”、“减负+增信”为基础的精准联合协作监管机制等相关议题进行研讨,积极探索信用合规机制在经济社会各领域中的推广应用建设,降低企业违规风险和社会风险,助力企业减负增信,有效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市场主体主动合规能力、诚信建设水平以及社会形象和品牌价值。本次会议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主体信用合规管理作为信用建设、行业监管、主体治理与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行业的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化主体合规管理,防范信用风险,开展主体信用合规能力建设,是未来主体合规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企业合规制度,发端于美国并在欧美各国法律制度中不断发展,伴随着一些国际组织的强力推动,逐渐成为西方国家进行公司治理的重要方式。“合规”通常包含三层意思:一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二是企业要遵守商业行为守则和企业伦理规范;三是企业要遵守自身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所谓“合规建设有效性评估”,就是对企业开展合规体系建设或专项合规建设的效果进行估测,对企业完成某一阶段合规建设后的合规管理水平和合规风险状况进行评价的行为。
2018年11月9日,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从此中国企业进入“合规管理元年”。自2018以来,一系列企业合规领域的立法指引加快出台。《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发布,《行政处罚法》修改,《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此外还有各省市发布的相关合规指引、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等。这些指引指南为企业进行合规建设提供了具体指导。
2018年颁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合规指引》”),标志着国务院国资委从强调全面风险管理转变为强调合规管理。工作重心集中在央企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遵从性方面,以提高可操作性的方式促进管理措施的真正落实。此前,2006年颁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风险管理指引》”)一直是国务院国资委强调的重点。